2月26日,南京市法制办和市质监局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集贸市场经营者应当统一购置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无偿提供场内经营者并督促其使用,同时负责器具管理、检定、修理和更换。集贸市场经营者未履行以上职责的,可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南京市质监局副局长张建平表示,近年来,计量案件在市质监局全年查处案件中一般都占到15-20%,去年查的555件中计量案件就有122件,占两成多。
青奥前全部统一配秤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南京市质监局就着手推行农贸市场计量器具“三标签”与“五统一”制度。据南京市质监局计量处处长方放介绍,“三标签”指的是计量器具上全市唯一的身份标识、检定合格标签以及可拆卸处的铅封。“五统一”简而言之,就是集贸市场经营者需对市场内的计量器具进行统一配置、管理、检定、修理和更换。《办法》规定,集贸市场经营者应保证计量器具合格准确以及“三标签”清晰完好,并在市场明显位置设置合格计量器具,无偿提供公众复核计量数据。
“‘五统一’以后,我们还要求市场经营者多购置几台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给计量器具出现故障的商户暂用,故障器具统一送修,不许商户自己修理,因为修理要打开铅封,有机会作弊。”方放表示,市质监局还鼓励商户间轮换使用统一配置的计量器具,这样商户在一台秤上作弊就没有意义了。目前,南京200多家农贸市场已经有85家完成了“三标签”和“五统一”。市质监局计划在青奥之前,让“三标签”与“五统一”覆盖南京所有农贸市场。
过度包装最高罚10000元
新《办法》规定,违法过度包装商品的,可直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不仅第一次明确了罚则,而且没有“逾期不改”的前提,查到就能直接处罚。
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包装层数一般不能多于3层,包装成本应当不超过商品成本的15%,包装空隙率则要看是什么产品,糕点应小于60%,化妆品和保健食品都应小于50%,茶叶应小于45%。如果市民觉得某件商品存在过度包装,可以打12365向质监部门反映。
平均误差大于零即不合格
《办法》还明确了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电表、燃气表、热(冷)量表等计量器具,应当由相应的经营者履行强制检定申请和到期轮换的法定义务。为了保证老百姓的利益,《办法》对按批检定的上述计量器具提出了每批平均示值误差应当小于或者等于零,平均误差大于零即不合格的要求。(张艳黄昆)